C2C微商需节制 平台微商会得天下

  【微分销导读】在2015年的5月,微商的黑色一月,确切的说,是传统微商的黑色月,是代理囤货微商的黑色月,是C2C微商的黑色月。

  为何为如此?因为个人微商没人制约与关键,C2C微商的随意性严重。

  C2C微商需适度

  何为“微商”?在商业层面,百度百科给出了两种定义:在微信朋友圈内销售商品、做“熟人生意”的人;移动社交电商,企业或者个人基于社会化媒体开店的新型“电商”。

  对企业而言,微商是去中心化的电商形态。从模式上可分为两种:基于微信公众号的B2C(商对客)微商,基于朋友圈开店的C2C(客对客)微商。许多人将其类比阿里平台的天猫平台B2C模式和淘宝集市的C2C模式。

  在B2C模式中,由包括厂商、供货商、品牌商在内的货物供应者,提供一个微信上搭建的统一移动商城直接面向消费者,负责产品的管理、发货与产品售后服务。比如,企业可以在微信群发助手里面以200人为群发单位,把每次创造的内容全部精准发送给他们。

  C2C微商是由个人端实现商品的社交分享、熟人推荐与朋友圈展示等,而这也是更多人眼中的“微商”。

  直造电商平台“造作”联合创始人关子杉认为,微商跟淘宝、京东、实体店没有本质的区别,都是一个销售渠道,从这一点来说,他不觉得家居产品或其它品类做微商有何不可。

  “微商类似安利的直销模式,我也在观望中。至于微商这个渠道怎么样,产品是基础,另外得靠商家自己的运营水平。”关子杉表示。

  资深人士认为C2C微商需有度。他说:“目前C2C微商主要就是微信朋友圈发九宫格照片,体验比较差。如果微信里有朋友做微商,经常满屏产品信息。微商需要适度。如果是微信订阅号,关注的人愿意看的看,不愿意看的也不碍眼,这就无所谓了。”

  未来的微商平台是平台微商,与传统企业相结合,可以利用传统的企业的产品质量,物流渠道,完整的售后服务等加上微商的销售渠道,只有这样,微商才能越走越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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